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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李杰传》


新唐书
原文
    李杰,本名务光,相州釜阳人。后魏并州刺史宝之裔孙。少以孝友著。擢明经第,解褐齐州参军事,迁累天官员外郎。为吏详敏,有治誉。以采访使行山南,时户口逋荡,细弱下户为豪力所兼。杰为设科条区处,检防亡匿,复业者十七八。神龙中,为河东巡察黜陟使,课最诸道。先天中,进陕州刺史、水陆发运使。置使自杰始。改河南尹。 
    杰既精听断,虽行来食饮,省治不少废,繇是府无淹事,人吏爱之。寡妇有告其子不孝者,杰物色非是,谓妇曰:“子法当死,无悔乎?”答曰:“子无状,宁其悔!”乃命市棺还敛之,使人迹妇出,与一道士语,顷持棺至。杰令捕道士按问,乃与妇私不得逞。杰杀道士,内于棺。河、济之交旧有梁公埭,废不治,南方漕弗通,杰调汴、郑丁男复作之,不费而利。 
    入代宋環为御史大夫。尚衣奉御长孙昕素恶杰遇于道内恃玄宗娅婿与所亲杨仙玉共殴辱之杰诉曰败发肤痛在身辱衣冠耻在国帝怒,诏斩昕等朝堂。左散骑常侍马怀素建言:“阳和月,不可以殊死。”乃敕杖杀之,谢百官,降书慰杰。 
    以护作桥陵,封武威县子。初,杰引侍御史王旭为护陵判官。旭贪赃,杰将绳之,未及发,反为所构,出衢州刺史。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御史劾免。开元六年卒,帝悼之,特赠户部尚书。 
(选自《新唐书•李杰传》) 

译文
    李杰,原名务光,是相州釜阳人。是后魏并州刺史李宝的直系后代。李杰年轻时以孝顺友爱著称。考中明经科,出仕任齐州参军事,多次迁任为天官员外郎。李杰做官周密勤勉,为政有声誉。任采访使巡行山南,当时户口流散,势力单薄的下等户被豪强大户兼并。李杰为此制定条令分别予以处置,查检防止逃亡和隐匿户口,恢复生业的人达到十分之七八。神龙年间,李杰任河东巡察黜陟使,考核政绩为各道最优。先天年间,进位陕州刺史、水路发运使。设置水路发运使是从李杰开始的。后改任河南尹。 
    李杰精于听讼断案。即使行途中吃饭喝水,也不停止处理政事。因此,府衙里没有滞留的事情,百姓官吏都很喜爱他。有个寡妇控告他的儿子不孝顺,李杰访求之后,得知所诉并非事实。就对寡妇说:“你的儿子犯了法应当处死。你不后悔吗?”寡妇回答说:“儿子不守孝道,怎么会后悔?”于是李杰就叫他去买棺材回来收敛他的儿子,同时派人跟踪妇人,妇人出门后,与一个道士悄声说着话,不一会就带着棺材来了。李杰派人收捕道士,并追查审问,原来这道士与妇人私通不能如愿,便设法陷害儿子。李杰下令杀掉了道士,并将他装进了棺材。黄河、汴水的汇合处有个土坝叫梁公埭,久废不修,致使南方漕运不能通行,李杰征调汴、郑一带丁男加以修复整治,不事花费而获益。 
    李杰被召入朝取代宋環任御史大夫。尚衣奉御长孙昕一向厌恶李杰。二人在路上相遇,长孙昕自恃是玄宗的连襟,就与所亲近的人杨仙玉一同殴打侮辱他。李杰上诉说:“伤害头发和肌肤,痛在身上;侮辱士大夫,耻在国家。”皇帝得知后很恼怒,下诏在朝堂斩杀长孙昕等人。左散骑侍马怀素建议说:“正值阳气调和之月,不可以施斩刑。”于是敕令改用杖刑处死,然后向百官谢过,下诏书慰问李杰。 
    李杰因监修桥梁有功,封为武威县子。当初,李杰引荐侍御史王旭任护陵判官。王旭贪赃枉法,李杰准备绳之以法,没等实行,反而被王旭诬陷,出任衢州刺史。迁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再次受到御史的弹劾而免官。开元六年去世,皇帝哀悼他,特意追赠户部尚书。 

《新唐书·李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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