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寄扬州韩绰判官》的网友点评
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属官。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作者介绍
杜牧(公元803-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诗人。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 >>查看作者详细介绍赏析
jì yáng zhōu hán chuò pàn guān
寄扬州韩绰判官
译文注释
《寄扬州韩绰判官》的诗词大意
青山隐隐起伏,江流千里迢迢,时令已过深秋,江南草木枯凋。二十四桥明月夜,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AI),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