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履跹
明末清初湖南衡阳人,字季林。明崇祯十五年举人。明亡后隐居石狮岭,足不入城市。所作诗,甚为王夫之所称。有《涉园草》。
明末清初湖南衡阳人,字季林。明崇祯十五年举人。明亡后隐居石狮岭,足不入城市。所作诗,甚为王夫之所称。有《涉园草》。
【生卒】:?——1161 相州(今河南安阳)人。靖康中,以劫杀金兵有功,补承信郎。建炎初,从张琪至东京,隶留守宗泽部下。绍兴初,授武义郎,隶张俊军中。以战功累迁建康府驻札御前破敌军统制,充荆湖南路兵马副都监。三十一年(1161),隶都统王权军中,迎战金主完颜亮,战于尉子
同“纸上谈兵”。谭,同“谈”。清 魏源《圣武记》卷十三:“今日动笑纸上谭兵,不知纸上之功,即有深浅,有一二分之见,有六七分之见,有十分之见。” 见“纸上谈兵”。谭,同“谈”。清魏源《圣武记》卷13:“今日动笑~,不知纸上之功,即有深浅,有一二分之见,有六七分之
《诗.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中庸》引此文,朱熹集注:“柯,斧柄。则,法也……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因以“操斧伐柯”喻可就近取法。晋陆机《文赋》:“至于操斧伐柯,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连动 拿着斧头砍伐斧柄。比喻可就近取法。语本《诗经·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晋·陆机《文赋》:“至于~,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
见“甫门河卫”(1048页)。
在今广东从化市西南。清光绪《广州府志》卷69:从化县有“龟咀墟”。
(《魏志•三少帝纪》卷四裴注引,汉晋春秋》《晋纪》《魏氏春秋》《魏末传》)
读音:Guǐ【源】 见《姓苑》(21,24,60)及《清稗类钞·姓名类》(86)。【布】 大陆有此姓(91)。【人】 轨革,北周时人,精历算,传与蜀人费孝先(21,24,60)。罕见姓氏。《续通志·氏族略》 收载。初见於《姓苑》,未详其源。后周有轨革,精历算,传于费孝先。
明永乐四年(1406)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穆棱县东北穆棱河流域。后废。明永乐四年(1406年)置,治所今地不详,辖区约今黑龙江省穆棱河流域。后废。
读音:Wèimù历史上羌族党项人姓氏。《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注云:“(西)夏主李继迁母卫慕氏,宋封魏国太夫人。”《姓氏词典》引《后赵录》曰:“(李)元昊母卫慕氏。”元昊乃继迁之孙,则元昊母与元昊之太祖母同姓。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弥勒县城附近。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属建宁郡。西晋咸宁五年(279)废。东晋哀帝时复立,仍属建宁郡。南朝梁末废。 古县名。西汉置,治今云南省弥勒县境(一说在今云南宜良县东,又说在今云南澄江县境)。属牂柯郡。西晋咸宁五年(2